我校长安校区1至4号和7至12号教育公寓现已竣工,请已交清三次购房款的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物业办,办理收房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
1、物业费(暂定):每月0.45元/㎡,本次预收3个月。
2、装修押金:3000元/户。
3、装修房屋垃圾清运费:
面积标准 |
收费标准 |
120㎡ |
200元/户 |
160㎡ |
230元/户 |
260㎡ |
300元/户 |
4、水电费:498元(已打入卡内)。
二、办理收房手续时间、地点:
时 间 |
楼 号 |
5月20日上午10-12时,下午14-16时 |
1、3 |
5月21日上午 9-12时,下午14-16时 |
9、10、11、12 |
5月22日上午 9-12时,下午14-16时 |
2、4、7、8 |
地点:长安校区教工公寓东门物业办
三、钥匙、水电卡及有关物品领取
1、交清房款及相关费用的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按以上时间、地点领取。
2、购房职工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本校教职工,持购房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收房手续。
特此通知,请周知。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