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经学院审定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学院的工作计划主持制定国资处年度工作计划。
3.主持处务会议,检查指导岗位工作,根据实际设置处内岗位、制定岗位职责 。
4.负责学院的物资采购工作。
5.根据学院要求,组织年度岗位考核工作,定期向学院和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协调院内各部门的关系。
6.执行学院房屋管理规定,负责教职工住房和办公用房调配方面的工作。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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