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概况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采购信息 | 政策制度 | 服务指南 | 理论学习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旧版>>工作职责>>正文
副处长职责
2015-05-23 13:02  

 

1.协助处长做好处内的各项管理工作,当好处长的助手和参谋,搞好分管科室的工作。

2.协助处长做好各类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验收工作。

3.协助处长完成学院下达的物资采购计划。

4.做好全校的土地、房屋、设备仪器,办公家具等资产建档工作。

5.做好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办公用房调配工作。

6.完成学院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电话:029-8153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