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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进博士选房的通知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1-02 访问:
2018-01-02 13:00
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新建住宅楼出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前往国资处选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18年1月4日 上午 9:30至10:00
二、选房地点
长安校区行政楼4层418室国资处房产科
三、选房事宜
1.选房顺序以人事处公示排名先后为准;
2.选房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财务处交款收据,每人可有一名家属陪同选房;
3. 选房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换;
4. 选房现场请遵守相关秩序。
特此通知,请周知。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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