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2 16:24
雁塔校区各相关部门:
因教学主楼装修工程施工需要,学校决定对雁塔校区5号教学楼办公用房进行临时调整,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搬迁范围
雁塔校区5号教学楼内有办公用房的所有部门(含医务室)。
二、时间安排
1.领取临时办公用房钥匙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地点:雁塔校区5号教学楼328室)。
2.搬迁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6月30日。
三、临时办公地点
雁塔校区7号楼,具体安排如下:
7号楼2层,离退处、财务处、医务室、水电收费室、学院总值班室。
7号楼3-4层,学报编辑部、后勤服务集团、党政办公室、基础教育教师干部培训学院。
7号楼5层,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创业中心、计算机系、生物系、招就处。
四、分配原则
1.以雁塔校区办公为主的部门,按实际需求结合现有房源合理安排。
2.临时性办公部门安排一间临时办公用房。
3.在教学主楼有教室的部门,请自行解决搬迁期间教室使用调配问题。
五、搬迁费用
搬迁费按1间标准办公室(15㎡)搬出和搬回往返共300元,由各部门凭票据在国资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搬迁要求
请各部门承担本部门的搬迁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彻底搬清需装修房屋中物品,同时要保证本部门资产的安全,搬迁期间不得出现丢弃或者对现有资产提出报废申请。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