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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6-19 访问:

2017-06-19 17:17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29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采购相关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全校2018年相关采购项目进行统计汇总,以便合理、有序地安排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预算范围及标准

凡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文件规定范围内,都必须纳入政府采购。

以上填报的材料仅作为学校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汇总和上报使用,只需预算单位签字盖章即可,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分别由申报单位、财务处和国资处留存。最终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最终批复情况和项目执行安排。

二、填报采购计划时间及要求

1.各单位请于2017年6月27日之前将政府采购预算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416室), 同时发电子邮件至329411864@qq.com

2.以处级单位为预算填报单位,由使用单位对应2017-2018年度陕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填报,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和附件2。

3.计算机、打印机为政府集中采购,请各单位做好计划,按照要求填写附件2,原则上不再单独采购。

4.陕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和附件2,注明目录外。

三、关于采购方式

本次预算申报的采购方式分为零星采购、招标采购与单一来源等方式。需要进行单一来源等特殊采购的项目,须填写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四、其他说明

1.在政府采购预算经省财政厅审批通过后,项目进入具体采购实施阶段时,各单位应在一周内提供招标标的的详细参数和要求。货物类项目应提供详细的招标要求,包括资质要求、服务、材料、技术要求等。最终的方案与技术要求不能与申报时有大的、实质性改动,最终方案的预算不能高于申报预算,高于申报预算及招标时投标商的价格超预算都会导致项目废标。

2.按照上级要求,凡未按时编报采购预算的,原则上不再受理、组织实施采购工作。

附件1:2018年项目申请表

附件2: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国资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