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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批计算机、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9-08 访问:

2017-09-08 11:00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7 年第一期批量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 2017 年批量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师院综〔2017〕14 号)文件规定,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规定,财政厅于近日进行第二批政府集中采购,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采购列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凡采购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笔记本电脑均纳入省级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各单位不能擅自购置。

二、采购流程

1.各单位参照《2017 第二批批量集中采购笔记本配置参数》和《2017 第二批批量集中采购笔记本配置参数》,详见附件1和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零星采购表》,将 2017 年第二批符合批量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汇总报送至国资处。

2.国资处于9月11日前汇总,统一报财政厅审批。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未能及时报送采购计划的单位,2017年不再采购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内产品。

2.对确因工作需要采购本期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之外的

产品,各单位须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核准后通过协议供货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对系统集成或其他项目中包含批量采购品目的,须将批量采购货物分离出来,执行批量采购。

4.对不按规定自行购置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一律不予报账及固定资产录入,其后果自行负责。

5.政府集中采购为常态化采购,除增加采购范围外,国资处不再按季、按批次通知,请各部门规划报送时间。

联系人:韩鸣;电话:81530065;邮箱:329411864@qq.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