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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资产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1-17 访问:
2018-01-17 13:09
各院(系)、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寒假期间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损坏、丢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原则,各院(系)、部门对所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的有效性负有管理责任,请各院(系)、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维护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2、组织好放假前的检查工作,请各院(系)、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使用固定资产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果发现管理疏漏或问题,及时整改,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保证放假期间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杜绝资产损坏或丢失的现象发生。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占用、调换和外借公用房,更不允许转手出租或投资联营。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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