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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一期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5-28 访问:

关于2018年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一期政府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5-28 15:30

院系、各部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8 年第一期批量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10号文件),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均纳入省级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各单位不能擅自购置。

二、采购流程

1.各单位参照《2018年第一期省级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标准》(具体见国资处网站下载专区一栏),按照要求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零星采购表》,将 2018年第一批符合批量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汇总报送至国资处。

2.截止日期为6月1日,由国资处统一报财政厅审批。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未能及时报送采购计划的单位,2018年当期不再采购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内产品。

2.对确因工作需要采购本期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之外的产品,各单位须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核准后通过协议供货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对系统集成或其他项目中包含批量采购品目的,须将批量采购货物分离出来,执行批量采购。

4.对不按规定自行购置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一律不予报账及固定资产录入,其后果自行负责。

5.政府集中采购为常态化采购,除增加采购范围外,国资处不再按季、按批次通知,请各部门规划报送时间。

联系人:韩鸣;电话:81530065;邮箱:329411864@qq.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