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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采购中心)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采购中心)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采购招标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监督和执行。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出租出借、资产处置、资产清查等工作。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配置、清查及处置等工作,对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进行动态管理和统计分析。

    4.负责执行学校年度采购计划,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学校设备、办公家具及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5.负责学校设备、家具的调配、维护、报损及报废等管理工作;建立学校房产和各类物资设备的账目;做好仪器设备等资产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的调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周转房的管理、调配工作。

    7.参与学校大型资产投入项目的验收工作。

    8.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